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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凭鱼跃 天高任鸟飞
——访上海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我校88届校友吴益民
学生记者 马乐陶 倪吉赟

  如果在网上搜索吴益民这个名字,可以获得很多相关信息条目,而其中最醒目的,就数“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了。吴益民是我校88届校友,于2002年创办了上海首批五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之一,这在当时社会可以算的上是一件颇具影响力的大事。
  目前,吴益民律师事务所已有10人的规模,常年提供法律服务。他本人曾先后为宝钢三期工程,上海轨道交通M9线松江段,上海海洋水族馆等重大工程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还是上海市律师界首位成功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案的律师,也是全国律师界唯一一起推翻最高人民法院判例的承办律师。这些卓著的成绩无一不是从创业初始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奋斗来的,“一滴汗水,一份收获”,吴益民的人生之路印证了这句老话。
  人的一生总会因为一些事一些人发生改变。从与吴益民的交谈中,笔者发现他的人生轨迹也曾有过两次重大转变,而每一次的变化包含了无尽的勇气与信念,他坦言自己是一个勇于闯荡的人。

若是金子,总会发光

  大学四年,吴益民学的是对外贸易专业。毕业后他一直在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做外销员。本是一份稳稳当当的工作,可96年后他却出人意料地选择了跳槽,与他人合作开办了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投身了与大学所学专业并不对口的法律行业。对于这个转变,吴益民侃侃而谈“那时,国家急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加之自己在大学期间也对法律产生了浓厚兴趣,便义无返顾地加入了律师这个行业”。
  换了职业,可吴益民的“闯劲”却远没有停止。2002年,他毅然离开了原来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司法部鼓励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号召,创立了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他回忆道,是当时上海作为号召的试点城市给了他这样的大好机会,是远大志向和创业精神让他选择了自主创业这条路,虽然创业的道路布满荆棘,曾有过无数的困难与无助,但他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来。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与业务素质,之后吴益民进入复旦大学法学院深造,并顺利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
  近年来,大学生创业已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不少学生毕业后选择自己开公司、回乡办厂,作为创业成功者的吴益民在谈到这个问题时颇有见的。他希望大学生创业与自己的志向、兴趣相结合,这样才会有工作的动力,其次还需要持之以恒的毅力作支撑。“创业难免经历风雨,一旦遇到了困难,我们要做的就是迎难而上,要具备克服困境的勇气以及一往无前、永不放弃的精神。”对于创业的选择,他说道:“选择行业很重要,一是要选自己感兴趣的,二是要选那些国家鼓励的,三是要选择朝阳行业,也就是那些有发展前途与潜力的。”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势必会让那些即将踏上创业之路的年轻学子们受益匪浅、铭记于心。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作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吴益民已俨然成了母校的骄傲。然而成功了也不忘本,在回忆大学时光时,他认为是在母校的学习生活为他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把学生培育成政治性强,精通专业,身体强健的外贸人才”,母校的育人宗旨他现在依然能脱口而出。时代召唤公益,吴益民在自身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同时,也希望母校的学弟学妹们能够心怀感恩,在毕业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社会多做贡献。
  “人生价值”,“国家社会”,这是采访中吴益民说的最多的词。他在解释自己人生的四个体会与建议,即“讲政治、顾大局、精业务、有爱心”时说道:“讲政治、顾大局就是要把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精业务就是要在工作中积累经验,精益求精,站在领域的制高点,有爱心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努力创造和谐,关注弱势群体……”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才使得作为律师的他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06年,当时社会矛盾比较突出,他整整花了7个月的时间无偿为市民解决矛盾,其中就包括房屋拆迁所引发的纠纷这类社会“老大难”问题,为此,他多次受到市委领导的表扬与肯定。
  或许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都比较务实,吴益民说他并没有特别喜欢的座右铭可供分享,兴许那寥寥数语也无法很好地诠释他的人生向往与追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真的没有人生格言,他的格言就是自己的实际行动,吴益民精彩的创业人生无疑可以说明一切。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创业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实力;创业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一份自由的心,它更意味着无尽的责任。而我们相信,唯有懂得“责任”这个意义的人,才是真正富足的人。

附录:
吴益民个人简历:
吴益民律师,男,1964年生,上海市崇明县人,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1983年9月至1988年7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外贸经济系对外贸易专业学习。
1988年8月至1990年8月,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进出口部出口外销员、报关员。
1990年9月至1991年12月,中日合资上海国际房产有限公司 英文翻译。
1992年1月至1993年12月,中日合资上海龙华包装有限公司 进出口业务主管。
1994年1月至1995年7月,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浦东公司 进口业务员。
1995年8月至1996年7月,上海九洲工贸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6年8月至2002年7月,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办公室主任、所副主任。期间,1996年8月,在北京参加中国商事仲裁培训中心第一期培训班。
2002年8月,创办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
2002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市崇明县经济促进会理事。
2003年3月至今,当选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
2003年4月至今,受聘担任杨浦区特邀监察员。
2003年5月至今,受聘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003年9月至今,受聘为“上海律师协会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
2003年11月至今,受聘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2004年1月,被评为“2003年度杨浦区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参于社会矛盾化解先进个人”。
2004年3月24日至27日,参加中华律师协会举办的“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
2004年4月,被评为“杨浦青年创新奖”获得者。
2004年5月19至20日,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商事仲裁论坛”。
2004年8月至今,担任“第五届杨浦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
2005年1月,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5年5月,被评为杨浦区统一战线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
2005年6月,受聘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会员。
2006年4—10月,参加上海市联席办基层组工作。
2007年1月,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7年3月,当选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
2007年3月,被聘为上海市杨浦区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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